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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马鞍山市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共554所,其中:普通高中19所(完全中学7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中等职业学校6所、初中81所、小学144所、幼儿园280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全市在校生29万余人,教职工2.4万余人。
二、艺术教育工作落实情况
(一)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各校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进行教学,开足开齐艺术课程,将艺术课程纳入学校必修课程,严格落实艺术课程开设的刚性要求,中小学艺术课程开课率100%,艺术素质测评覆盖率100%。二是推进艺术课程改革创新。全面落实美育浸润行动,推动含弓戏、当涂民歌等本土非遗艺术融入中小学音乐、美术课程,实现传统文化与学校美育有机融合。举办“小马校园有美景”全市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评选活动,评选产生一等奖32件、二等奖39件、三等奖29件。三是拓展艺术实践活动课程。依托课后服务“第二课堂”,全市中小学成立合唱团、民乐团、舞蹈社等艺术社团。在省教育厅拟推荐全国示范性特色学校(美育类学校、美育类基地)公示名单中,我市外国语学校等8所学校入围,类别涵盖民歌、戏曲、合唱、舞蹈、美术等。组织开展2025年全市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评选一等奖43件、二等奖58件、三等奖65件。2025年,我市在省中小学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成果专项展演中,荣获一等奖10件、二等奖9件,三等奖17项,并获“优秀组织奖”。
(二)艺术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系统化开展教师培训。2025年,组织市级艺术教师培训活动4次,累计开展市级教研活动30余次,覆盖中小学各学段,包括新教材培训、名师工作室研讨、“互惠教研”及非遗美育公开课等,引导教师从“教教材”到“用教材教”的转变,促进新课程理念落地课堂。二是强化常态教研与教学展示。常态化组织开展艺术学科优质课评比、教学观摩。2025年12月,开展全市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展演,16位教师进行专业展示,有效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
(三)艺术教育管理机制
一是加强对艺术教育的系统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开设艺术课程,规范征订并使用艺术教育教材,督促各县区、学校持续强化艺术教育管理。二是鼓励校本教研机制建设。指导学校成立美术、音乐等学科教研组,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营造良好的艺术教育科研与教学改革氛围。三是落实常态化巡课制度。督促学校对音乐、美术课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课程实施情况纳入教师月度教学考核体系,切实强化艺术教育课程教学质量的过程性评价与反馈。
(四)条件保障与特色培育
一是改善设施设备条件。2025年市、县两级统筹安排美育经费249.7万元,用于更新音乐、美术专用教室教学设备等。目前,我市中小学的音体美器材配备符合相关标准,所有学校均设有音乐教室与美术教室,部分学校还配备舞蹈房、艺术展厅等专业场所。二是培育艺术教育特色。鼓励各县区、学校积极联动社会文化资源,聘请文化艺术团体专家、民间艺人(如剪纸、羽毛画等)以及地方曲艺传承人(含弓戏、当涂民歌等)担任学校兼职艺术教师,形成协同育人合力。推动学校与凌家滩遗址公园、市博物馆等文化单位合作开发研学课程,拓展学生艺术实践与展示平台,培育“小马校园有美景”美育品牌。2025年7月,市教育局联合市文旅局成功举办首届“布上生花——非遗传承当涂布贴画师生作品展”,展出师生作品265幅,《马鞍山新闻联播》专题报道。
三、下一步工作
我市将持续以“双减”政策为牵引,以深入实施“五大行动”为路径,将学校艺术教育摆在重要战略位置,建立常态化研究推进机制。将通过多渠道宣传推广,凝聚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美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生艺术成长的良好氛围。深化艺术课程教学改革,构建融合传统与创新、课堂与活动的体验式美育体系,广泛开展艺术展演等,着力激发学生艺术兴趣与创造潜能,全面提升美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