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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3067892/202401-00065
  • 信息分类:

    督导评估/教育
  • 发布机构:

    市教育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关键词:

    教育 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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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督导评估】马鞍山市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  2024-01-11  08:27 信息来源:  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办园行为监管,推动促进我市幼儿园规范办园,根据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安徽省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按照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二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要求,在幼儿园自评,县(区)督评基础上,马鞍山市教育局成立市级督导评估组,于2023年12月25日-29日,对市域范围内已经完成县(区)督评的幼儿园开展市级抽查复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5日,马鞍山市进入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的幼儿园共有314所,其中:222个园完成了自评数据填报和自评报告提交,自评完成率71%。幼儿园自评后,各县(区)均开展了督评,市域范围内幼儿园完成督评46所。

根据幼儿园自评、县(区)督评情况,市级督导评估组通过实地查看、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分三组实地抽查21所幼儿园,幼儿园类别覆盖公办、民办、城镇、乡村等类型。

二、参评园办园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15日,马鞍山市参评园规范办园水平平均分889.77分。五个一级指标的均分情况为:办园条件225.10分,安全卫生188.98分,保育教育175.22分,教职工队伍203.38分,内部管理97.09分。

各县区具体得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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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园成效

(一)高度重视,办园条件得到改善

各县区通过改建、扩建、购置设备等方式着力提升园所环境。从督查结果来看,2017年以后新建的幼儿园基本符合《安徽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及《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等文件要求,其中含山运漕中心幼儿园等幼儿园面貌焕然一新。

(二)加强监管,安全防控得到巩固

各县区通过建立部门联动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强化校园保障。从督查结果看,各幼儿园均严格落实校园安全防范建设四个百分百要求,设有专门的保健室和隔离室,幼儿园食堂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幼儿健康安全得到保障。

(三)科学保教,教育水平得到提升

各县区通过强化教师队伍、推进“小学化”治理等措施提升科学保教水平。从督查结果来看,各幼儿园均指派专职或兼职督学,常态化开展教学管理指导。各幼儿园均按要求配备“两教一保”,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的教育观和儿童观得到在日常教育活动工作得到体现。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办园条件还需改善。个别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较小,区角数量和活动材料投放不足。

二是安全管理还需加强。个别幼儿园安全教育开展不够经常,安全责任到刚到人压得不够紧实,食堂相关证照公示落实不到位。

三是科学保教水平还有欠缺。个别幼儿园环境创设不够美化、儿童化,幼小衔接活动开展形式较单一。

四是民办园教师队伍不够稳定,流动性较大,待遇保障落实不够到位。

五是幼儿园内部管理还需加强,个别幼儿园责任分工不明确,规范化、系统化管理程度不高。尤其是新办幼儿园,要在建章立制上多下功夫。

五、督导建议

一是进一步改善办园条件。要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园舍条件,丰富图书、教具、区角材料等配备。要对幼儿园环境创设进行再优化,尽量贴合幼儿主题活动和游戏进行等。

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要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健全联防联控机制,严防幼儿园安全事故。密切关注幼儿园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定期联合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

三是进一步提升保教质量。加强幼儿园教研指导,规范设置幼儿园园务计划、幼儿园教学计划、教研计划、幼小衔接计划等。要发挥省、市一类园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交流合作、集体教研,整体带动幼儿园保教水平。